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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严查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

执业药师-行业动态 2020-12-05 00:00:00

当前,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国家药监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湖南吉首严查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

为全面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力度,落实药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4月19日下午,吉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了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安排部署会。全市178家药品零售企业的负责人参会。

会议指出,药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药品零售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对执业药师在保障用药安全、提升质量管理方面重要性的认识,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保证药品质量安全。要求各药品零售企业对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真开展自查,督促企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主动整改到位;各药品零售企业未按相关要求配备执业药师的,应主动申请核减药品经营范围,《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标注只经营非处方药;要求凡是不能在岗服务的执业药师,应立即改正,并按照国家药监局相关要求主动申请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

会议强调,为严厉打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该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行动,重点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药品零售企业是否建立执业药师在岗的管理制度、药品零售企业是否按照GSP规范销售处方药、执业药师是否严格执行处方审核制度等内容。对存在执业药师“挂证”等行为严格依法查处,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秩序和执业药师执业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会后,全市所有药品零售企业主动开展企业规范经营承诺并全部签订了执业药师在职在岗承诺书,自觉接受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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