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 走进中祥教育 帮助中心 移动端 微信公众号
400-118-6218
热线(08:30-18:00)
课程简章
首页/ 执业药师-行业动态

2020年执业药师临考须知,在考场上不可以的失误!

执业药师-行业动态 2020-12-05 00:00:00

2021年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10月26日、27日举行。在执业药师考场中,这些违纪行的行为千万不可以去做,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

一、违规行为处理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书写、填涂本人身份和考试信息的;

(三)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五)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六)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七)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的;

(八)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电子化系统设施的;

(九)未按规定使用考试系统,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十)其他应当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二、诚信档案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三)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四)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五)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六)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一)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二)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行业动态
课程试听
中级社会工作者
初级社会工作者
中级经济师
一级造价师
教师资格证
售后服务
网课售后
用户注册协议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帮助中心
如何登录
如何注册
如何在线听课
如何修改个人资料

关注微信

客服热线

400-118-6218
周一至周五: 08:30-18:00

泰安市中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全国商业消防与安全协会(编号:NCFCSA-H-0375) 诚信企业 鲁ICP备202302128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