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晚会曝光执业药师挂证后,国家药监局发文,要求严厉打击执业药师挂证。
3月19日,国家药监局发布通知称,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
所有注册执业在药品零售企业的执业药师亦须一并开展自查,凡是存在“挂证”行为、不能在岗服务的执业药师,应立即改正或于2021年4月30日前主动申请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
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挂证”执业药师的,按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形,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4月1日,福建省药监局发布通知,对执业药师配备不到位、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主动进行整改。企业自查整改情况应于2021年5月31日前报属地县(市、区)级药品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