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湖北省执业药师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7〕95号)要求,省局起草了《湖北省执业药师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征求意见,现将《湖北省执业药师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1年1月22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至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27-87111579
电子邮箱:hubfdarsc@163.com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