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通知》,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做好消防验收工作,阳曲县住建厅决定组建阳曲县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
关于建立阳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消防技术评审专家库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通知》(建科函【2019】52号),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做好全县消防验收工作,经研究,决定组建阳曲县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选聘范围
太原市及太原市周边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消防施工、技术服务10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选聘专家条件
(一)熟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安全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规定,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作风正派,工作严谨,有开展评审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三)具有从事相关行业、相关专业管理工作经验,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分析鉴定能力。
具体专业人员如下:
1、施工类:一级注册建造师,或相应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获取该执业资格或职称5年以上;
2、建筑类:一级注册建筑师,或相应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获取该执业资格或职称5年以上;
3、设备类:注册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监理工程师或相应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获取该执业资格或职称5年以上。
三、专家职责
(一)协助我局开展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及监督检查工作;
(二)参与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审查、鉴定、认定、咨询、评审、研判、培训等工作;
(三)对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承担我局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专家管理
(一)阳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专家库的管理;
(二)经审核符合要求的专家名单会登记在册,作为我县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专家;
(三)实行专家动态管理制,根据专家履职情况,清退违规违纪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专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清退。
1、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主管部门委派工作的;
2、故意隐瞒与申报单位及被审查验收单位利害关系,不遵守回避原则的;
3、在相关工作中不遵守保密原则,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4、有其它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五、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9日至10月17日。
六、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需提供身份证、执业资格证、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工作简历、1寸免冠彩色照片;报名地点:阳曲县城商贸新街181号(阳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报名联络人:白丽萍;联系电话:13653683399。
阳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