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考试合格者,考试合格,由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领取方式
一般分为4种方式,本人领取、他人代领、单位统一领取、邮寄领取,届时大家可根据当地领取要求选择领取方式。
本人领取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他人代领
提供代领人及持证人身份证原件。
单位统一领取
提供单位领证公函/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邮寄领取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按照要求填写邮寄申请信息,支付邮寄费用,等待邮寄快递信息,签收证书。
各级考试考务机构应尽到告知义务,通知考生按要求及时领取资格证书及《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未按时领取的,由相应考试考务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回收,《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按相关规定统一销毁,资格证书统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指定证书印制企业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