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注册规定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注册时间:
注册周期: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
组织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申请时间:自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之日起一年内
证书注册流程
一级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流程分为:申请 → 受理 → 审批 → 告知 → 发证。
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步骤如下:
申请
申请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本单位所在地的省级或者地(市)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材料。
受理
程序: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注册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凭证并载明理由。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地市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注册申请后,应当在三日内将申请材料送至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查标准对受理人员移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报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不符合标准的,书面写明审查意见及理由后将申请材料报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时限: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地市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申请后,在三日内将申请材料送至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审批
程序:
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对申请人条件和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注册决定。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作出注册决定的,经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查标准对移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时限: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对申请人条件和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注册决定,不能作出注册决定的,可以延长十日并告知申请人。
告知
程序:
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作出注册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颁发相应级别的注册证、执业印章,并向社会公告;对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应当出具不予注册决定书并载明理由。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行政许可申请作出决定。
时限:作出注册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颁发相应级别的注册证、执业印章,并向社会公告。
发证
受理:
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注册证、执业印章式样由公安部消防局统一制定,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