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执业药师、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审查结果发布的通知
2021年度执业药师、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审查结果已经发布,请考生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 (http://jiangsu.nomax.vip/bas/)查看审核结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考后报考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查资格)。
审核不通过考生如进行书面陈述申辩,可自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考试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省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
提供材料:
1.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审查陈述申辩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审查意见中所需提供的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例如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或者用人单位出具在岗证明)
时间:2020年1月21日-23日,2020年2月1日、2月3日-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