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起,海门市开展为期半年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执业药师“挂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挂证”执业药师的,按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形,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的,按照规定依法查处,同时将该企业列入年度重点检查对象,进行跟踪检查;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予以处罚。对执业药师“挂证”的,一律列入“黑名单”管理,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在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记录,并予以公示,在不良信息记录撤销前,不能再次注册执业。海门市对查处的药店和药师将开展信用记分,并探索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使失信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